回望自己的职业历程,我自1988年起投身仲裁工作,亲身经历了中国仲裁法颁布前后的不同阶段,见证了我国仲裁从行政属性向民间属性的转型,也亲历了中国从国内仲裁走向国际仲裁的发展进程。接下来,我想结合这些经历,从几个角度和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。
中国为何要建立仲裁学科
因为其重要性与必要性。从全球争议解决市场格局而言,美国与中国是两大核心市场,但两者的仲裁发展态势存在显著差异,仲裁在美国市场的规模相对有限,而中国自仲裁法实施以来,仲裁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,案件量已达76万件,即将突破百万件。可以自信地说,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商事仲裁市场,全国近300家仲裁机构的规模,在全球范围内也数一数二。不过,仲裁机构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,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状。此次仲裁法的修改引发广泛关注,也反映出一个核心问题:部分仲裁机构尚未完全实现向独立的、非营利化的性质转型,在理念上仍显陈旧,与先进仲裁理念存在差距。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,建立仲裁学科的必要性愈发凸显。
刚才各位提到的培训、学位等相关议题,我都十分认同。在此基础上,我想补充一点:我们的目光应更多聚焦于对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的培训,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在仲裁本质的认知上形成共识,真正树立起先进的仲裁理念。
仲裁理念是什么
首先,仲裁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服务形式。仲裁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独立组织,以非营利为导向提供法律服务,绝非“官办机构”。如果不能打破“官办”的固有认知,我们的仲裁事业便难以实现真正的进步。正因为如此,仲裁法的修改至关重要。基于此,我们的培训体系也需多元化,既要有系统的学业课程,也要有针对性的证书课程,以及灵活实用的非学业课程。通过这些培训,覆盖近300多家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、仲裁员,以及从事仲裁代理业务的律师。可以说,若无法完成这样的培训,我们或许能维持“仲裁大国”的规模,但难以成为真正的“大国仲裁”。从仲裁大国迈向大国仲裁,这一转变意义非凡。既然我们已然拥有全球最大的仲裁市场,为何不能从数量领先的仲裁大国,成长为仲裁领域的领先国家?我认为,我们应当有这样的志向与信念。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,我坚信仲裁学科的设置极为必要。
仲裁培训的重点应放在何处
我认为,首先要紧扣实务、注重务实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让培训内容真正服务于实际工作需求。其次,要做到境内与境外相结合,既扎根国内仲裁实践,又积极借鉴国际仲裁经验,拓宽行业视野。再次,需将学位证书教育与职业证书培训相结合,辅以开放式教学模式,通过多元路径全面提升我国仲裁行业的整体水平。
其实今天大家谈及了不少涉外仲裁的话题,这一领域固然值得关注和探讨,但客观而言,目前涉外仲裁的案件数量仍相对有限。我们当下更应聚焦的是筑牢仲裁理念基础,让所有仲裁从业人员在仲裁理念上达成基本共识。唯有如此,仲裁工作的效率才能得到实质性提升,整个行业的发展才能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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